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5号)核准,该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即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79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17年4月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光大转债”,债券代码“113011”。
公告称,可转债自2017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3月16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27.31亿元可转债已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5.96亿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4.13%;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为人民币72.69亿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24.23%。
可转债于2023年3月14日开始停止交易,2023年3月13日为最后交易日,2023年3月16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3年3月17日起,可转债在上交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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