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四川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了《2024年四川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到,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省内完成交易,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定额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该项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其中,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可领取11000元-17000元补贴。详细来看,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000元;25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17000元。
转让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可领取8000元-15000元补贴。其中,含税销售价格5万元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25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95:5比例分担,其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和市财政按95:5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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