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2014年开始的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到期后,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显示,具体补助期限和标准为: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500元、每亩每年1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延长3年,补助标准为每亩每年300元、每亩每年100元。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原则上将现金补助支付给原土地承包权人,退耕还林还草耕地流转按合同约定支付。现金补贴政策已到期的,2022年一次性发放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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