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
《通知》指出,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到期后,中央财政将安排360亿元左右专项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对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亩每年100元,每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亩每年100元,每亩300元。补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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